2015年10月16日,重庆首个区县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天生云阳”正式向社会推出,云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覃昌德在“天生云阳”品牌发布会上代表政府郑重承诺:“天生云阳,不卖假货!”
授权使用“天生云阳”品牌必须具备6个条件。一是销售经营单位或组织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二必须是云阳县范围内生产的产品。三是产品必须取得“三品一标”、GAP(良好农业规范)、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证,或通过“老字号”、重庆名牌农产品认定等相关认证,或获得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等称号;没取得相关认证的其它优质农产品,必须由权威机构每年出具2次以上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四是必须建立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加强全程质量监管。五是企业必须对所销售的“天生云阳”产品购买质量安全保险。六是对外销售必须使用由云阳县农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统一形象包装,并贴好用于质量追溯的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