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说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老生常谈的事儿
酒驾+逃逸
那更是错上加错
近日
路阳镇双龙路上发生了一起酒驾逃逸事件
一名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张某
在酒后驾驶的过程中
不慎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撞倒在地
然而,他并没有选择立即救助伤者
而是抱侥幸心理选择肇事逃逸
以为能逃脱法网,其实结局已注定
民警迅速行动
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伤者
并得知了逃逸摩托车的号牌等相关信息
他们立即调取周边监控,成功锁定了嫌疑车辆
并查询到车主张某的电话
但张某的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不过,民警并未放弃
最终在张某家附近将其成功拦截
经过抽血检测
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23.7mg/100ml
远超法定酒驾标准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张某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交巡警提醒:
🚫酒驾逃逸,法律严惩不贷
酒驾本就是违法行为
而逃逸更是错上加错!
切勿酒后驾车
若发生事故,更不能选择逃逸
酒驾逃逸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可能会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会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拒绝酒驾,远离交通事故
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贡献自己的力量
记者 刘婷
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