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陈利)近日,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查处了一辆网约车。该车在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放置了一块写着“网约出租车”字样的标志牌,通过线下揽客装载了一名乘客,存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根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络预约出租车只能从网上接单,不能像巡游出租汽车一样巡游揽客、站点候客。有的网约车在车身或前挡玻璃上张贴“网约出租车”字样的标志标识混淆视听,故意“引导”乘客由线上下单转为线下乘车。长此以往,市民会误认为网络预约出租车和巡游出租车一样可以“随招即停、随停即走”,实际上,这不仅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还因为脱离平台和公司的监管,导致乘客后期维权难度大。另一方面,不少“黑车”乘虚而入,“佯装”成合法营运车辆,进行线下揽客,在行车过程中随意加价、按人头收费、中途甩客等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损害群众利益和扰乱运输市场秩序。
10月以来,云阳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按照《云阳县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号行动”要求,重拳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对带有违规标志标识的网约车做到逢车必查,累计收缴违规“网约出租车”标志牌310余块,查处网约车违规行为75起,非法营运108起,坚决遏制网络预约出租车线下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引导网约车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
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