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零时起
重庆境内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禁钓期结束
不少垂钓爱好者迫不及待
在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开启钓鱼之旅
享受垂钓的乐趣
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捕捞行为
都可以无限制地进行
近日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
到长江干流及各支流流域开展日常巡查
在巡查中
执法人员在澎溪河陈家溪水域
查获某男子用3根鱼竿共7颗钩尖进行垂钓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男子收回多余鱼竿
处理掉鱼竿上多余钓尖
并没收当事人的两个渔具
“按照《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第5条,在禁渔区、禁钓区之外每人应当使用一人一竿,不超过2颗钩尖进行垂钓。”云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陈印霞表示,若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没收当事人渔具,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合理合法垂钓,一人一杆,一天只能钓不超过2.5公斤的鱼,留大放小。如果你发现有电鱼、毒鱼、炸鱼的行为,也可以举报。”在巡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为垂钓者发放宣传单,讲解垂钓规定。
为守护好一江碧水
呵护鱼类资源正常繁衍生息
近年来
我县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综合效能
通过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69个监控点位
对云阳“一江四河”禁捕水域
进行全水域监控
同时,还对禁捕水域开展不定时巡航
严查“三无”船舶
严打“电、毒、炸”鱼等
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
虽然天然水域禁钓期已经结束
禁渔区休闲垂钓应守法
在此提醒垂钓爱好者
在享受钓鱼乐趣的同时,要规范垂钓行为
严守“一人一竿不超过两颗钩尖”规定
不可过度索取渔业资源
记者 周光清
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