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汪婷婷 洪琳)近日,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我县首个校园“阳光小马调解室”,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校内,推进校园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化、规范化和多元化。
“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在实验小学阳光小马调解室内,“阳光小马调解员”肖姝屹正对着剑拔弩张的当事人如是说。经过肖姝屹入情入理的耐心调解,纠纷得以成功调解,也使闹矛盾的昔日好友最终握手言和。“阳光小马调解员调解得非常好,非常亲切随和,让我们找到自己矛盾所在,从而来化解我们之间的问题。学校有这么一个调解室,我觉得非常好。”该校学生叶天佑说。
“做调解员可以锻炼我的胆量,提高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我和同学之间的交流和交往,让我成为一个合格守法的小公民,为将来出身社会打下基础。”肖姝屹说。
据了解,“阳光小马调解员”由高年级学生担任,共计12人。“阳光小马调解员”机制的成立是实验小学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和构建校园调解自主机制坚实的一步;加固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防火墙,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致力培养孩子的调解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矛盾和冲突。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媛表示,实验小学聘请“阳光小马调解员”是该院和学校的一次联动,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入学校的日常化管理,同时通过学生调解员身份的转变,实现他们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能力的提升,积极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入学校的日常教学,通过这种方式将法治的种子、和谐的种子播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此次“阳光小马调解室”主要是在实验小学试点,以试点成果为基础和起点,以点带面。接下来,县人民法院将联合教委、司法局在全县中小学全面铺开,通过丰富的形式开展调解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交流学习、反思改进,促进实践能力的不断发展,为校园平安和谐增添一份法治力量。
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