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30号
关于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8日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娟所作的云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中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忠实履行检察职责,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真抓实干、唯实争先,持续推动新时代人民检察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山区库区强县富民现代化示范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云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1月28日
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