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值国庆、中秋和云阳金秋节来临之际,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切实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自9月20日起,云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开展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
(一)非法营运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
2.车辆未取得网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行为。
(二)巡游出租汽车
1.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资格驾驶出租汽车的行为。
2.未开启空车标志灯情况下揽客。
3.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强行拼客)。
4.故意绕道、欺客甩客、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等行为。
5.语言不文明、服务态度差,车容车貌不整洁、行驶中打接电话、吸烟,拾物不主动归还失主或不及时上交公司等违反行业职业道德、服务规范的行为。
特别提醒:
根据《重庆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乘客可以拒付车费!
1、租乘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使用不合格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客运票据的;
3、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的;
4、租乘的巡游出租汽车在起租里程内发生故障,乘客不再租乘的;
5、由于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原因中断服务的。
(三)网约出租汽车
1. 网约车辆及驾驶员线上线下信息不符。
2. 未取得网约出租汽车驾驶资格驾驶网约出租汽车的行为。
3. 线下巡游揽客行为。
4.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
5. 网约以“拼车、顺风车”等名义从事定线运输等违法经营行为。
专项整治期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或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违法行为投诉、线索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55686899(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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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