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
我县正经历有气象记录以来
罕见的连晴高温天气
和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
天干物燥
防范森林火灾不能掉以轻心!
千万不要觉得森林火灾
离我们很遥远
一旦不注意防范就有可能造成灾难
跟着小编来看看
我县部分森林火灾警示案例
案例一
2022年8月23日中午12时许,泥溪镇胜利村11组村民方某华(男)在自家农田焚烧枯草不慎引发山火。2022年8月24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泥溪镇)
案例二
2022年8月23日,宝坪镇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时,在水磨社区7组发现一起在林区烧灰积肥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问某芳(女,69岁)进行笔录询问,当事人已承认其违法行为。在取证后,对当事人问某芳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2年8月24日,宝坪镇应急办在双坝片区进行森林防火检查时,发现双坝村2组有人在烧灰积肥,已对当事人张某均(男,63岁)进行笔录询问,当事人已承认其违法行为。在取证后,对当事人张某均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宝坪镇查处现场)
案例四
2022年8月24日,宝坪镇应急办在双坝片区进行森林防火检查时,发现红电村1组有人在烧灰积肥,已对当事人陈某(男,63岁)进行笔录询问,当事人已承认其违法行为。在取证后,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2年8月23日18:30,栖霞镇镇村干部进行“防火”巡查。19:06,巡查小组在巡至栖霞村7组时发现栖霞村6组有浓烟冒出,立即电话联系周边群众查看情况并要求采取紧急灭火措施;巡查小组于19:15赶到现场,立即对起火点进行紧急处理,于19:35起火点完全熄灭。
经初步查明,该起火系栖霞村6组村民吴某洪在自家玉米地里焚烧秸秆导致起火。同时,该村民自述镇村干部已上门宣传“严禁野外焚烧秸秆、烧火灰等行为”,但自认为已断了周边火路,不会引发森林火灾。
在秸秆焚烧现场,镇村干部对吴某洪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村规民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吴某洪现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案例六
2022年8月22日,双土镇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巡查时,在无量村11组发现一起在林区烧灰积肥的违法行为,已对当事人陈某全(男,56岁)进行笔录询问,当事人已承认其违法行为。在取证后,对当事人陈某全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双土镇查处现场)
案例七
2022年8月21日,凤鸣镇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到双桂村的上报火情,现场查处了一起违规用火,赵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双桂村6组森林防火区违规用火烧火土,并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森林烧毁面积5亩,依法对当事人赵某某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警告;3、处罚款200元。
(凤鸣镇指认现场)
案例八
2022年8月23日,凤鸣镇行政执法办公室接到黄龙村的上报火情,现场查处了一起违规用火,蒲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焚烧谷桩,并引起火灾,造成荒山、田地烧毁面积5亩,依法对当事人蒲某某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警告;3、处罚款200元,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责令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案例九
2022年8月24日,凤鸣镇行政执法办公室巡查发现黄龙村11组仍有村民违规烧火土,经过现场检查和当事人指认,依法对当事人易某某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警告;3、处罚款200元。
森林火灾该如何防范?
森林防火“十不要”!
大家千万要记牢!
云阳报第202008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