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鲜名扬)10月12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青龙街道滨江社区悠然居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险些砸伤楼下散步的行人。
上午11时许,记者现场看到,悠然居小区2号楼入户大厅前的路面上有一个铁罐奶盒,奶粉和盖子散落在一边。
据该小区的目击者介绍,当天早上7点多钟,一个铁罐奶盒突然从小区2号楼高空抛下,只听“砰”的一声,砸在小区入户口路面上。
“小区高空抛物太不像话!一枚鸡蛋砸下来,就可能会砸死人,何况还是这么大的铁皮盒子!”目击者说,小区早上出行的人较多,送孩子上学、上班的人进进出出,要是铁盒子砸在头上,当场就会出现安全事故。更让人感到后怕的是,事发当时正巧有人经过此处,要不是运气好,可能就被砸中了,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监控室,据值班人员提供的视频监控显示,悠然居小区2号楼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在当天早上7时29分,铁罐奶盒落地时,正好砸在一个行人的脚跟前,差一点砸中了人。事发地悠然居小区共10多栋楼,居住的业主较多。小区的监控设备大多设置在入户大厅处,对高空抛物,监控不到源头,起不到作用。
“这里多次发生高空抛物事件,主要原因是个别住户的素质差,不守公德、不讲文明。受小区监控设备局限,物管公司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也是其中原因。”业主们直言,小区经常发生从高空扔烟头、石子、瓶子、生活垃圾、倒脏水、吐口痰等现象,一些业主、过路行人被砸时有发生,住户多次向物管反映,但基本都是不了了之。
该小区业主们呼吁,居住在小区的人要讲公德、讲文明,不要高空抛物;物业管理公司要做好日常管理,多加宣传,提高管理能力;小区可在适当位置增添一些必要的监控设施,多管齐下坚决制止“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尽最大努力排除小区安全隐患。
新闻链接:住宅高空抛物知多少
一、高空抛物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最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住宅高空抛物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二)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三)依法从重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准确认定高空坠物犯罪。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二、怎样杜绝住宅高空抛物?
1、业主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业主要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3、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大家要相互监督和提醒;
4、业主勿在阳台挡墙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