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对城区活禽交易宰杀作了进一步规范,建立活禽集中屠宰点,初步形成了禽类集中屠宰、白条禽上市的禽肉产品供给模式,让市民吃上安全有品质的禽肉。
全程严检、设备优化、产品溯源,禽肉安全有品质
凌晨0:00,记者在盘龙街道的活禽集中屠宰场看到,检疫人员和屠宰工人又开始了忙碌,进场消毒、检疫、登记、宰杀,每个环节都是一丝不苟。据介绍,这家活禽集中屠宰场是在县农业农村委指导下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派驻有官方兽医进行日常检疫,确保每只活禽宰杀后都有“两证一标识”。
县农业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袁兵介绍,从活禽的进场到屠宰过程都进行了同步检疫,出场的时候还会出具检疫票据。
确定集中屠宰以来,该屠宰场实行“代宰杀”经营模式,入场禽类不仅来自养殖场,还有农户散养,可满足市民不同层次需求。今年7月2日,屠宰点引进了全自动化设备,宰杀、清洗、套环得到进一步优化,效率明显提升,屠宰量达到每小时1000只。
清晨五点至六点,集中屠宰后的禽肉通过冷链运输车被运送到城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店,最快在中午就能上市民的餐桌。市民选购禽肉时,能通过鸡或鸭出场时配戴的脚环二维码,查看产品信息、屠宰流程、物流运输、检疫合格证等,实现产品溯源。
如今的农贸市场禽肉销售区,没有了活禽交易和宰杀,销售环境更加干净、整洁。陈永明在农贸市场干了18年的活禽销售和宰杀生意,今年他开始转型从事禽肉销售。他向记者介绍,目前的方式相对更简单方便,少了杀的环节,节约了各方面的资源和成本。
目前,活禽集中屠宰场已累计屠宰活禽30.9万羽,日均屠宰1600羽,城区活禽集中屠宰、集中检验检疫已基本实现,保障了城区居民需求。
联合监管、形成长效,全面禁止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
虽然城区禽类集中屠宰和冷链供给模式已初步形成,但如何保持和进一步规范健全相关体系,必须要形成长效机制,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市民和商户共同参与。
9月11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部分农贸市场和超市是否有活禽交易和宰杀、禽肉是否检疫合格开展检查,结果显示市场情况总体良好。
据执法人员介绍,《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活禽私屠滥宰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经营应当依法检疫,未经检疫的动物,县农业执法大队将依照《动物防疫法》的第78条规定,处货值金额的10%到50%;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禽类及其制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8款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的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并根据货值金额的多少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经营许可,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下步处理。
统计数据显示:我县城区原从事活禽宰杀商户取得《工商执照》的63户,期间已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30户,余下33户已要求限期办理变更、注销手续。相关部门将实施分类补贴,引导就业或转行转型;另一方面,将进一步健全禽肉冷链供应和冰鲜上市体系,积极引导消费者从传统“鲜活禽”消费方式向“白条禽”“冰鲜禽”等绿色健康消费方式转变。
(记者 陈小娅 实习生 谭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