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市委、县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履职方式,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全县涉黑涉恶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判环节取得实效。
依法快审快结 注重案件质量
去年,县法院对被告人宁某等五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宁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四名被告人被判处二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这一案件的依法快审快结,起到了威慑犯罪、警示社会的积极作用。
“我们对涉恶案件实行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专门组织精兵强将,召开庭前会议,讨论审理环节的程序问题,还在审委会上研判、探讨处理案件,最后才决定判处结果。”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林介绍,2018年至今,县法院共审结涉恶的9+4类犯罪案件共178件402人。
除了从严、从快、从重,县法院还注重强化案件质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成立了以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的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合议庭,召开专项会议,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庭审预案,在预案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原则和纪律责任,进行专项督查;将扫黑除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每位干警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进行现场监督,增加了涉黑涉恶案件司法审判活动的透明度。
做好庭前工作 把握案件依据
审理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充分的庭前准备必不可少。王林介绍,县法院对受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要召开庭前工作会议,制定庭审提纲,明确合议庭成员分工,紧扣犯罪构成、争议焦点、法定量刑情节,以听、思为庭审基调,充分发挥庭审引导,突出听取控辩意见,辨明是非,确保庭审高效有序进行。对于涉黑涉恶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合议庭更加注重法庭教育,将挽救教育工作伴随整个审判过程,寓教于审。
同时,县法院定期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邀请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经验丰富的法官授课,让干警掌握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刑事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就涉黑涉恶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指导,统一执法办案标准,确保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
建立会商机制 提高办案效率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县法院在独立行使审判权、规范办案程序的基础上,为实现扫黑除恶“稳、准、快”的行动目标,建立和完善了会商工作机制,通过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单位的横向沟通协调,为各成员单位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政策法律支持,解决困难问题。
实行案件节点上报请示机制,做到收案、开庭、判决三个节点第一时间上报中级法院,通过纵向协调指导,形成更强大的办案合力,为审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
针对复杂疑难涉黑涉恶案件,构建侦捕、公诉与审判衔接新机制,启动适时会商,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守位而不失位”,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公信,实现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的统一,取得显著效果。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切实把履行政治责任聚焦到组织指挥上,体现在审判时效上。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院公众日活动、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配合,确保专项斗争工作统筹联动,并肩前行。同时,加强审判经验总结,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记者 徐磊磊 王月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