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徐磊磊)7月30日,我们发布了一名自闭症男孩走失急寻家人的消息。后续来了!8月4日,男孩的爷爷现身将其从云阳县救助站领回。男孩为何会“走失”?其爷爷又是如何得知消息的?
7月25日,云阳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青龙路中渝宾馆大厅内有一名男孩疑似走失。接警后,民警赶往现场。
该男孩身着黄色上衣,身高1.2米,大约6岁,没有语言表达能力,民警只得先将其送往云阳县救助站。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和民警对其进行身份核实的时候,发现男孩身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男孩自小患有自闭症,一直在医院治疗,家庭也因此负债累累,并且说希望有好心人能够将小孩送到救助站救助。
民警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遗弃案件。一方面,救助站先对男孩实施临时救助;另一方面,民警将男孩照片传至社区警务微信群,向市民征集线索,与此同时调取相关监控、开展摸排走访。
很快,调查民警在辖区万眼守望的监控视频中发现线索,7月25日2时15分左右,一名带口罩、短发、上身穿黑色体恤、下身穿长裤的老年男子陪同小男孩经过娄子包公园坝子往靠近杏家湾社区办公室的亭子方向行走,之后小男孩徘徊在附近玩耍;3时29分左右,同路的男子独自从梯子往青龙路上走,大约两分钟后其上身多穿了一件灰色长袖外套后,在杏家湾社区办公室附近三叉路口上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到了云阳县客运中心。
掌握此线索后,民警通过侦查初步确认了该男子身份,系湖北籍李某,便立即前往万州火车站调取相关视频,发现被遗弃的小男孩于7月24日22时55分左右,与该男子同路走出出站口,并且该男子需要进行重点地区旅客登记,其为了隐瞒身份直接牵着被遗弃的小男孩悄悄离开了火车站。
8月3日,双江派出所通过联系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陈河派出所询问到李某的联系电话,随后电话与其进行联系,让其立即赶往云阳县将小男孩接回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为现在小孩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顾,所以我们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过后,对其进行警告的处罚,并且告知其到当地的——就是湖北省应城市的民政机关反映相关问题,求助解决其家庭的困难。”县公安局双江派出所民警陈思汗介绍。
8月4日,在民警陪同下,李某从云阳县救助站接回其孙子,返回湖北。“不光是见到了我的孙子,我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非常内疚,感谢政府,感谢当地救助站和派出所。”李某见到孙子后,也落下了眼泪。
云阳救助站副站长韩家新介绍:“像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向当地村、社区或者民政部门申请享受民政的各类救助,有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像他这种情况还有矫治治疗救助,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政策。”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家庭如果有困难要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和相关村、社区求助。如果遗弃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是会触犯相关法律的。情节恶劣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