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徐磊磊)7月22日,云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云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又新增了一股坚实有力的执法力量。
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合了县工商行政管理经济检查执法大队、县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大队以及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该支队成立后,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增强市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成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全县市场监管执法改革迈出崭新、坚实的一步,意味着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真正实现监管执法“一盘棋”。
云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云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许可、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和棉花、茧丝、毛绒纤维、麻类纤维、絮用纤维及制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广告违法、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八)承担网络交易违法、合同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无照生产经营、相关无证生产经营和登记注册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九)按照县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牵头或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十)指导监督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履行县市场监管局授权的辖区市场监管和协助执法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