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付骜 朱贞霓)近日,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江口中队在江口至农坝路段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在一辆车上查获两个酒后驾驶人员。
当晚22时左右,一辆渝F13H12黑色轿车从一处弯道出来后便熄火,民警随即上去询问情况,驾车男子祝某十分慌张。情急之下,祝某还未经过酒精测试,便主动向民警坦白了自己酒后驾驶的事实。
“在哪里喝的酒?”“江口镇。”“你一个人从江口开到农坝来?”“不是。”在询问过程中,民警还意外发现当晚除了祝某驾驶这辆车外,坐在车上喝过酒的男子彭某也驾驶过该车。于是,民警对彭某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为64mg/100ml,也涉嫌醉酒驾驶。
据彭某交代,自己喝酒后准备驾车回家,途经弯道时,发现前方有交巡警查酒驾,便马上让同车的祝某替自己驾车,因为当晚祝某喝的酒不多,两人都心存侥幸不会被交巡警拦下,没想到两人都栽了。
“经检测,祝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4mg/100ml。两人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江口中队民警杨久林说
根据相关规定,对祝某、彭某均采取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