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读书是每个家庭最关心的事
今年的入学类型和安排方式是什么
入学需要哪些材料
小编咨询了县教委相关工作人员
你想知道的答案都在这里
一、入学政策适用哪些对象?
2020年秋季在我县就读一年级、七年级的学生;
2020年秋季需要转入我县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学生(含县内学校之间转学)。
二、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小学新生入学年龄规定如下:“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或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委备案。
三、今年我县对入学政策作了哪些变化?
今年的入学政策主要有五个变化:
“一变”:类型变化。新增城区“三对口”入学类,即适龄学生与父(母)的户口、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我县今年提出城区“三对口”入学政策,给出一年的过渡期,从2021年起,城区仅“三对口”类学生执行划片就近入学政策,挂靠户籍类和购房入住类学生,划片学校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申请就近入学,如无空余学位,将根据城区内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调剂。
“二变”:登记批次变化。城区划片入学批次,由原来的2批次变为3批次登记,新增“三对口”入学批次,今年三个批次仍都就近划片入学。
“三变”:城区挂靠户籍时间规定变化。今年秋季起,挂靠户籍类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在以后的招生中,2020年5月31日之后迁入的挂靠户籍,不再认定为城区挂靠户籍类。
“四变”:购房户划片入学条件变化。由原来的“房屋产权证明”调整为“房屋产权证明+生活用水电气发票等印证材料”,入学类型由“购房户类”调整为“购房入住类”。农村集镇“两违房”仍可按“购房合同加生活用水电气发票”执行。如房屋产权人不是学生父母,学生户籍迁入产权人同一户口内的截止时间参照城区挂靠户籍类要求执行。
“五变”:审核流程变化。将“部门联合资格审核”程序提到“家长持入学材料原件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入学资格”之前,家长持入学材料原件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入学资格时,学校结合相关部门反馈的核查结果及现场审核情况,对不符合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及时告知,此类学生回符合条件的相应学校就读,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骗取学位的行为。
四、今年入学的登记方式?
我县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网络登记,需登录以下两个系统:
系统一: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市入学系统”。根据重庆市教委统一要求,2020年秋季在重庆市范围内就读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所有新生,在6月15日~6月19日期间,家长需登录“市入学系统”(网址:http://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用学生身份证号注册,完成相关信息登记。
系统二:云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县入学系统”)。所有申请在“云阳县”就读的学生(含新生和插班生),在“市入学系统”完成信息登记后,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县入学系统”(网址:http://183.230.219.166:81/YYZS或关注“云阳教育”微信公众号),用学生身份证号注册后申报就读学校。
五、今年入学类型及学位申报办法?
进入我县就读的所有类型学生,均需提供以下共性材料:小学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信息卡,插班生提供学籍信息卡,其余入学材料按类别提供。
(一)城区学校入学
1.城区“三对口”类
适用对象:适龄学生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均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
登记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三对口”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因贷款抵押等情况不能提供原件,需提供2020年5月1日后的不动产权查询结果证明,后同)、近期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
2.统筹安排类
适用对象: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云工作的外籍专家、公租房及廉租房住户、市县卫生健康委审定的2020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一线医务工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子女。
登记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登记方式: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行政大厅4楼38号教委窗口现场办理。
3.城区挂靠户籍类
适用对象:指适龄学生在城区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仅有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城区挂靠户籍”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等,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4.购房入住类
适用对象: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购有产权住房且已入住。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购房入住”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近期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
适用对象:指户籍地址不在招生学校划片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此范围内无产权住房,但在城区(集镇)务工或经商的学生。分两类:
(1)城区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直接升入指定初中学校。实验小学、民德小学、青龙小学、海峡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直升到初二中入学;杏家湾小学、云师附小、双江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直升到初一中入学。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毕业直升”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等材料
(2)城区新增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或不选择直接升入指定初中学校的学生。
登记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根据城区及周边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暂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印证材料。
(二)农村学校入学
1.农村学校的正式户籍类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农村正式户籍”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等材料
2.购房入住类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购房入住”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近期水电气缴费或开户发票等印证材料。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毕业直升类学生
登记时间:6月20日~6月24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选择“毕业直升”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等材料
4.其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登记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登记方式:在“县入学系统”中,根据城区及周边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口。
所需材料:户口簿、暂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印证材料。
(三)其他
1.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在6月15日~6月19日期间,在“县入学系统”中,直接选择对应学校申报学位。
2.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9月1日直接到学校现场咨询、报名。
六、今年的入学流程?
网络登记(6月15日~6月30日)→申报民办学校学位超计划后电脑随机摇号(6月20日)→部门联合资格审核(7月1日~7月5日)→现场资格审核(7月6日~7月10日)→教委汇总(7月13日~7月17日)→公布入学资格(7月30日前)。
七、特殊情况学生入学如何处理?
1.城区57栋因历史原因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子女,由监护人提供购房合同及近期水电气缴费发票等印证材料,于6月20日-6月24日到划片招生学校现场初审,招生学校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划片入学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网络登记。
2.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八、如要咨询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应该向哪里咨询?
全县42个乡镇(街道)478个行政村(社区)的具体划片就读学校、各校招生计划、政策解读、网络登记操作手册、学校招生联系方式等,请登录“云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管理系统”首页查看。
网络登记操作过程中如还有其它问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学生现就读的学校接受现场指导。
(记者 王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