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刘太兴 实习生 王月园)自今年4月以来,云阳县公安局连续查处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可偏偏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日,县公安局莲花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当天凌晨,县公安局莲花派出所民警郑超在与同事巡逻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长江流域巴阳镇段岸边通过下毒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小龙虾。随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沿着长江流域摸黑寻找,在一个小地名叫“桥湾”的地方,将7名正在进行非法捕捞嫌疑人抓了个正着。
在现场,警方发现了用来毒害小龙虾的药品、器械。“经审讯,嫌疑人将泥沙和药品充分搅拌后,倒进长江,然后嫌疑人就可以趁机非法捕捞小龙虾。”民警杨启祥告诉记者。
经审讯,两名主要嫌疑人对他们采用下毒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介绍,两名主要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同时警方也告诫广大市民,不要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的不仅是水产品的生命,还危害了整个自然的循环系统,污染水资源,破坏水域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