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陈绍全、解庆才等30人申报为云阳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云阳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云阳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