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姚阳)4月20日,云阳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办调解工作室来了几名群众,对调解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送来锦旗。正是因为调解室的不懈努力,吴某、王某长达17年的工程款结算纠纷一案得到了成功调解并积极履行。
事情的起因要从2019年10月2日说起,这天,云阳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办调解工作室接到当事人王某、吴某的申请,申请调解吴某、王某与云阳县供销合作联社因斩黄路联建房工程款未结算产生的纠纷。
调委室接受申请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了事情的起因:2002年9月12日,供销联社所属原云硐供销社与王某、吴某签订了《斩黄路职工宿舍联建协议》,由云硐供销社出移民土地,交王某、吴某建设房屋,再由云硐供销社分配房屋和回购房屋。房屋建成后,云硐供销社依约无偿得住房1611.2平米,回购住房2654.8平米。王某、吴某与云硐供销社因建设中的费用负担问题发生争议,拖延至今,吴某王某找云硐供销社要求承担各项费用计568201.7元,云阳县供销联社认为不应由其全额负担。由于云硐供销社属于关闭企业,现已解体,根据供销社的章程及有关规定,其原云硐供销社的遗留问题,由云阳供销联社负责处理,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提请云阳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019年10月12日,调解委员会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并于12月19日再次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达不成一致协议。考虑到当事人证据资料不齐全、涉案当事人已死亡、诉讼时效已过问题,数月期间,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展开座谈数十次,为此案能够成功和解奠定了基础。
2020年4月15日,调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三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本着实事求是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2020年7月15日前,供销社一次性支付吴某、王某在联建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92471元,王某、吴某不得因此事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更不得进行信访以及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双方当场在协议书上签字,握手言和。
至此一场长达17年的工程款结算纠纷通过调委会调解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