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熊力毅)4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张元斌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会议表决通过《云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赵吉春辞职的决定》,接受赵吉春辞去云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张元斌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张元斌为云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云阳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勇为张元斌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张元斌向宪法宣誓就职。他表示,一定会切实履行好职责,全力以赴干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全力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万福、陈先平、宋传明、张明出席会议,副县长刘新民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