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栗园园)4月1日,在川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订了《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这3份文件里面包含哪些内容?具体怎么实施?重庆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一张协议管两地空气
在《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中,指出建立完善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突出交通污染和PM2.5、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以实现成渝地区优良天数增加和PM2.5浓度下降为重点,持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此,双方将组建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定期开展互访交流,协商年度协作事项,解决相关具体问题。
通过领导小组协调指导,两地有关城市将建立双边、多边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空气质量状况,落实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警预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交界区域传输通道火电、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玻璃、砖瓦、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协同治理,水泥、烧结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开展高排放车辆和超标车辆协同整治。
此外,双方还将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攻关。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组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对策等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科学决策。
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化繁就简
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无法单独依靠一个省市自行建设类别齐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因此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的需求越来越大。基于此,此次双方签订了《川渝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简化转移审批手续,充分共享资源。
先期,双方将跨省市转移数量和批次较多的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线路板等3类危险废物纳入“白名单”。
今后每年12月,重庆和四川将在确保环境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分别提出下年度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相应接收危险废物类别和数量“白名单”,经双方协商确认正式函告对方。此后便可按此“白名单”直接予以审批,不再需要双方生态环境部门函商确定。
“这样对部门和企业来说都是好事。”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处长吕俊强介绍,以四川转移到重庆最多的废铅蓄电池来说,去年共审批177个批次,双方来往函件354份。建立“白名单”后,重庆市只需要向四川发一次函,四川根据重庆函件确定的可处置数量直接审批即可,企业也可因此降低贮存成本。
据悉,今后视制度执行和跨省市转移类别数量变化情况,双方经协商后,可对纳入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的危险废物类别进行调整。
联合打击跨省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此次,双方还签订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出成立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以利于联合打击跨省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中明确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互通互享、开展联合执法3项内容。提出两地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定期研究讨论联合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重点以及重要协调事项,定期通报联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分析两省市联合执法工作形势,部署联合执法行动。
其次,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及时通报边界敏感区域建设项目的审批情况,以及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河流断面水质、大气高架源排放监管信息、重点时段重点点源运行状况、预警预报信息研判等情况。
此外,每年由双方轮流组织跨界污染问题联合执法行动,共同对交界处污染问题开展现场检查和交叉检查。当发生跨省界污染违法案件时,由两地立即共同开展联合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