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 刘林)近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城区巡逻时发现,青龙街道杨沙社区一处闲置土地起火冒烟,走近后发现原来是着火了!经执法人员快速处置,最终火势得到了控制。
经调查,事故原因初步判定是市民丁某在此处闲置土地开荒种菜,铲草皮烧肥时引起了小范围起火。按照相关条例,执法人员对丁某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该处闲置土地,曾经的荒地上种满了各类蔬菜,有的市民正在“菜地”劳作。
据丁某称,她今年54岁,以前一直在农村种庄稼,近几年跟着儿子搬到金科世界城居住,看到小区里很多人都在这里开荒种菜,她也在一周前选中了一块空地,准备种点自家吃的青菜。结果不料在烧肥时起了火,幸好执法人员及时赶到扑灭了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丁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表示今后不会在城区开荒种地了。
在现场,记者还看到一名老人正把一堆干草叠在一起焚烧,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劝阻,并及时扑灭了正在焚烧的干草。
对于这样烧草带来的危害,老人表示不用担心,这种办法在北方很常见,许多收割后的庄稼都是用焚烧方式来堆肥,而且干草烧的烟不会有毒性,对人体没有伤害,自己也会在现场盯着。
见此情形,执法人员向老人反复宣传:“城区规划用地、公共绿地等土地不能用来种菜,一是堆肥焚烧秸秆、枯草等会造成空气污染,使用有机肥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过一番劝阻,老人表示会拆除“菜地”。
据介绍,该处闲置土地由县政府征收,属于云阳城市规划区的一部分。按照重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一条,违反该条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进行警示教育。
接下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力度整治在城区空地、公共区域种菜行为,希望市民自行拆除“菜地”。对不拆除者,执法人员将进行强制拆除,严厉打击焚烧行为,并对行为严重的市民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