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谭功宝)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推动我县企业复工复产,保证疫情防控、经济发展两头抓,云阳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办调解工作室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辖区社会稳定。
1月22日,云阳县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办调解工作室接到双方当事人申请,申请调解唐某、陈某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购房合同产生的纠纷。调委会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为了了解案情,调解员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到事实的经过:2017年10月28日,唐某、陈某在云阳县某楼盘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2019年6月30日交房,后唐某、陈某对房屋质量不满意,拒绝接房。陈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后,严重扰乱了开发商经营场所内的秩序,矛盾逐渐升级。
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人民调解日常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解员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充分了解纠纷情况并收集了相关材料,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前,提醒双方要做好防护工作,保持安全距离,戴口罩,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3月16日上午9点,双方当事人到场参与调解。调解员当场向双方当事人宣布了调解纪律,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方式的分歧较大,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讲解,极力促成双方依法调解。经过调委会工作人员细致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一、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室外挡土墙对唐某、陈某造成的影响进行补偿,免除唐某、陈某2019年6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二、唐某、陈某必须在2020年4月1日之前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交接。
至此,一场购房合同纠纷通过调委会调解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