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信贷产品简介
一、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
(一)贷款产品:
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业务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务经营主体发放的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二)贷款对象:
20周岁(含)至60周岁(含),身体健康。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植、养殖业或其他与农业相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与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三)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500万元
(四)贷款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五)担保方式:自然人担保、抵质押担保、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七)产品特色:额度循环,随借随还;随时支取,手续简便。
二、保证保险贷款
(一)贷款产品:
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是指符合我行三农信贷产品制度准入标准的客户,以我行为被保险人或第一受益人,向我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后,由我行向其发放的,用于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20周岁(含)至60周岁(含),身体健康。适用于农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从事生产经营客户的群体,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三)担保方式:保证
(四)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100万元
(五)贷款期限:12个月
(六)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
(七)产品特色:银保合作,助力“三农”;提前结清,免收违约金。
三、商贷通
(一)贷款产品: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广大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满足本人合法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款对象:拥有合法的经营实体,年龄18-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公司等多种担保方式等。
(四)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500万元
(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20个月
(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法、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七)产品特色:额度循环,随借随还;支用方便,利于周转;担保多样,灵活选择;高额授信,服务专业。
四、政贷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自主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
(二)担保方式:自然人担保、抵质押担保等形式
(三)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
(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6个月
(五)还款方式:按周期结息到期还本、等额本息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
(六)产品特色:财政全额或部分贴息,贷款续贷期限最长三年。
五、政贷通——扶贫贷
(一)贷款对象:区县扶贫部门推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二)担保方式:信用
(三)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5万元
(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6个月
(五)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法。
(六)产品特色:金额精准扶贫专属产品
六、线上产品——极速贷
(一)贷款对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广大中小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本人合法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二)担保方式:信用、抵押
(三)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200万元
(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60个月
(五)还款方式: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法。
(六)产品特色:利率低、期限长、审批快捷、极速放款
七、个人房屋贷款
(一)贷款产品:是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房、购买车位、商业用房的贷款业务。
(二)贷款对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个人信用善和社会记录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贷款金额:单笔贷款限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贷款期限:住房贷款期限最高可达30年,商业用房贷款、车位贷款期限最高可达10年。
(五)贷款额度: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达
(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阶段性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付息等。
(七)产品特色:额度高、期限长、方便借、轻松还
八、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一)贷款产品:是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专项购置自用车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款对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个人信用善和社会记录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50万元
(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五)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
(六)产品特色:额度高、期限长、方便借、轻松还
九、个人信用消费贷款
(一)贷款产品:是我行在循环授信项下,以信用、质押、保证等方式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各类住房装修、购买自用车及车位等合法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三)贷款对象:18周岁至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个人信用善和社会记录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五)担保方式:信用、代发工资质押、保证
(六)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七)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
(八)产品特色:无需抵押、额度循环、用途广泛、手续简单、支用便利。
十、个人公积金信用消费贷款
(一)贷款产品:是我行在最高额循环授信项下,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客户发放的,用于多种合法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款对象:25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收入、在当地同一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满24个月(含24个月),个人信用善和社会记录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信用
(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
(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
(七)产品特色:无需抵押、额度循环、用途广泛、手续简单、支用便利。
十一、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一)贷款产品:是我行在最高额授信项下,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家庭成员的合法消费支出,包括支付住房装修费用、购买自用车及车位等合法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款对象:18周岁至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个人信用善和社会记录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四)担保方式:信用、代发工资质押、保证
(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六)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一次性还本付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
(七)产品特色:无需抵押、额度循环、用途广泛、手续简单、支用便利。
十二、线上消费贷款——邮薪贷
(一)贷款产品: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家庭成员的合法消费支出,包括支付住房装修费用、购买自用车及车位等合法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二)贷款对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个人信用善和社会记录良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贷款金额:普通客户授信金额最高5万,白名单客户授信金额最高30万元。
(四)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
(五)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等。
(六)产品特色:无需抵押、手续简单、快捷审批、极速放款。
十三、小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
(一)贷款对象:相关机构核准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实际控制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盈利状况良好。
(二)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含)
十四、小企业快捷贷
(一)贷款对象:相关机构核准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小型、微型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实际控制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
(二)贷款额度:单户限额最高500万元(含)
十五、小企业内河运输船舶抵押贷款
(一)贷款对象:合法从事内河航运经营活动的小企业法人
借款人以内河运输为主业,从事合法内河运输2年以上(含2年),并且近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含)
十六、小微易贷(信用易贷)
(一)贷款对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正常经营12个月(含)及以上基于企业账户行为大数据、薪金发放和公积缴存行为大数据或者涉税行为的大数据进行测算。
(二)贷款额度:单户限额最高300万元(含)
十七、小企业法人按揭贷款
(一)贷款对象:相关机构核准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实际控制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企业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盈利状况良好。借款企业应已与售房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不存在共同购房人。
(二)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含)
十八、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借款人或借款人实际控制的经营实体通过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对企业性质及贴息条件认定、且符合我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对象准入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含1年),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或其他符合当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对象条件的人员。借款申请人需由与贷款行签订担保协议的担保机构审核通过。
(二)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金额上限为500万元
十九、加油站贷款
贷款对象:相关机构核准登记的法人加油站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实际控制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实际控制人从事成品油经营3年及以上企业正常经营2年及以上,盈利状况良好。
二十、小企业供水收益权质押贷款
贷款对象:
取得自来水供应与生产特许经营授权、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授信资格的各类企业。
借款人正常经营2年以上(含2年)。
实际控制人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行业3年以上(含3年),借款人或新建项目为当地政府控制的城投公司、水务投资主体等政府类平台的,可不受限制。
借款人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特许经营授权,并在授权有效期范围内。
借款人可以是为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而成立的实际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的项目公司,其在项目所在地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手续。
二十一、小企业供气贷产品
贷款对象: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供气经营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的具备授信资格的各类企业。
二十二、水电抵押小企业贷款
贷款对象:
借款企业为从事水电站开发、运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授信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借款企业正常发电经营1年及以上,并取得与电力部门签订的并网协议、售电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总装机容量不得低于500千瓦,不得高于20万千瓦。
借款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水利厅(局)、发改委(局)、环保厅(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兴建水电站的立项批复文件等合法经营手续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替代性证明文件。
二十三、污水处理收益权质押贷款
贷款对象:
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授权、从事污水处理经营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授信资格的各类企业。
借款人正常经营2年以上(含2年)。
实际控制人从事污水处理行业3年以上(含3年),新建项目为当地政府控制的城投公司、水务投资主体等政府类平台的,可不受限制。
借款人已取得有权主管部门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授权,并在授权有效期范围内。
借款申请人可以是为了污水处理而成立的实际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的项目公司,其在项目所在地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手续。
二十四、小企业医院贷款
(一)贷款对象:
借款人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若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医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医院)。
医院连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
上一年度医院在编职工人均创收不低于10万元。
(二)公立医院:除上述条件外须满足医院等级在二级及以上(未进行评级的医院,由有权卫生部门出具相应等级认定证明,也可同等对待)。
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含)。
(三)民营医院:除上述条件外须满足医院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借款人已纳入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含)
农商行信贷产品简介
一、小微企业便捷贷
(一)产品介绍
小微企业便捷贷是通过简便、快捷的业务流程,向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足值担保的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贷款业务。
(二)准入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1年,新建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曾以主要股东、出资人或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从事相同业务,且该从业经历距新建企业成立日期不超过半年的,可将原经营年限一并纳入计算。
2.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事特种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需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获得有权部门颁发的环保许可证。以上证照均需在有效期内。
3.企业及法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记录的产生并非主管恶意且申请授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二、小微企业发展贷
(一)产品介绍
小微企业发展贷是指本行向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较为规范、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成长型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业务。
(二)准入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2年;新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曾以主要股东或出资人的身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从事相同业务,且该从业经历距新建企业成立日期不超过半年的,可将原经营年限一并纳入计算。
2.持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件;从事特种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需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获得有权部门颁发的环保许可证。以上证照均需在有效期内。
3.企业及法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记录的产生并非主管恶意且申请授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三、小微企业发展贷(小水电收益贷)
(一)产品介绍
小水电收益贷是指本行针对已建成并连续运营的小水电客户,以其年均发电上网收入作为主要的授信依据,以发电上网账户结算资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以水电站收益权质押、发电上网账户回款锁定和监管作为主要风险防控手段,向其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二)贷款对象
已建成并连续运营的小水电客户。
四、小微企业发展贷(路保贷)
(一)产品介绍
路保贷是指本行向重庆市内“村村通公路”或“干线道路”项目建设提供施工的建筑企业发放的,用于支付“村村通公路”和“干线道路”项目建设所需的原材料采购、劳务费支付等款项的贷款业务。
(二)贷款对象
重庆市内“村村通公路”或“干线道路”项目建设提供施工的建筑企业。
五、小微企业税易贷
(一)产品介绍
本行以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缴纳的税款及经营性现金流为依据,向其发放的用于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的贷款品种。
(二)贷款对象
1.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正常营运2年以上,且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企业现主营行业累计从业时间在3年以上。
2.在人行征信系统账,企业24个月内不存在不良贷款记录,近12个月内不存在跨月欠息记录,且当前无逾期;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20%(含)以上的股东近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30天(不含)以上的记录,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60天(不含)以上及不良贷款记录,且当前无逾期。
3.申请授信前,已连续两年度诚信纳税,近两年度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总额均在10万元以上(含减免税额、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等情况按征收额计算),最近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在B级以上。
4.企业最近连续六个月的月平均经营性现金收入:制造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商贸流通服务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其他行业类型参照制造企业执行;申请授信前12个月,没有连续两个月收入为零的情况。
5.授信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制造企业在60%一下,商贸流动服务企业在65%一下,其他行业在60%一下。
6.企业近24个月在工商、税务、环保、社保、公安、海关等部门及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没有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行政处罚及诉讼记录。
7.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六、小微企业医保贷
(一)产品介绍
本行向已与各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进行持续合作的医保定点机构及其主要经营者等借款人发放的,以其医保结算账户托管给本行并承诺以该账户中的医保回款资金作质押担保,以医保结算账户现金流资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用于解决其经营过程中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的信贷业务。
(二)贷款对象
1.公司类客户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正常经营满2年及以上,新成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曾以主要股东或出资人的身份,采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从事相同业务,且经营未中断的,可将原经营年限一并纳入计算;
(2)取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1年及以上,能够提供1年及以上的医保结算申报及账户回款记录;
(3)信用记录良好,企业不存在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20%以上的股东近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30天以上的记录,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60天以上的记录;
(4)不存在违反协议医疗机构“十不准”管理要求的行为,不存在被医保管理部门查处的记录;
(5)相关经营证照、资质齐全、合法、有效,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具备偿付到期贷款本息的能力;
(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承诺将此账户作为医保结算的唯一账户,自愿接受我行监督;
(7)授信前12个月医保结算账户医保资金回款稳定,不存在较大波动;
(8)医保账户应收款权属清晰,借款人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权;
(9)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类客户
(1)取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经营主体的主要经营者、合伙人;
(2)借款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3)经营主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正常经营满1年及以上;
(4)取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1年及以上,能够提供1年及以上的医保结算申报及账户回款记录;
(5)信用记录良好,经营主体不存在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及其配偶(经营主体为合伙企业包括合伙人)近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30天以上的记录,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60天以上的记录;
(6)不存在违反协议医疗机构“十不准”管理要求的行为,不存在被医保管理部门查处的记录;
(7)相关经营证照、资质齐全、合法、有效,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足,具备偿付到期贷款本息的能力;
(8)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承诺将此账户作为医保结算的唯一账户,自愿接受我行监督;
(9)授信前12个月医保结算账户医保资金回款稳定,不存在较大波动;
(10)医保账户应收款权属清晰,借款人未将其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也未在其上为任何第三人设定任何质权和其他优先权;
(11)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贷款
(一)产品介绍
本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获得的真实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以完成合同后预期回款资金作为主要还款来款,向其提供用于采购、生产、销售合同项下产品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二)贷款对象
重庆市内市级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八、创业担保贷款
(一)产品介绍
创业担保贷款指根据重庆市支持创业、就业有关政策向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或达到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享受一定政策优惠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九、微型企业成长扶持贷
(一)产品介绍
本行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扶持的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二)贷款对象
已纳入重庆市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的微型企业。
十、小微增信贷
(一)产品介绍
小微增信贷是指向经政府指定的增信贷管理机构和本行共同认定的小微客户发放的,由政府风险补偿金作为增信手段和风险补偿的信贷业务。
(二)贷款对象
1.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连续运营不少于1年;
2.在人行征信系统总,企业近24个月内不存在不良贷款记录,近12个月内不存在跨月欠息记录,且当前无逾期;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20%(含)以上的股东近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30天(不含)以上的记录,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60天(不含)以上及不良贷款记录,且当前无逾期;
3.企业近24个月内在工商、税务、环保、社保、公安、海关等部门没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处罚记录,且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没有影响正常运营的诉讼记录,未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十一、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
(一)产品介绍
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是本行向缺乏足值、有效抵质押物和第三方担保的优质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季节性、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二)贷款对象
1.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企业现主营行业累计从业时间4年以上。
2.在人行征信系统总,企业近24个月内不存在不良贷款记录,近12个月内不存在跨月欠息记录,且当前无逾期;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20%(含)以上的股东近12个月内不存在逾期30天(不含)以上的记录,近24个月内不存在逾期60天(不含)以上及不良贷款记录,且当前无逾期;
十二、房快贷
(一)产品介绍
本行向自然人发放的,通过本行微银行、智慧银行等电子渠道在线申请,以自然人提供房产作抵押,自动审批、自助支用的用于其生产经营、日常消费活动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二)贷款对象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2.重庆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非重庆户籍的,其家庭在重庆市内须拥有自有住房。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鞥能力。
4.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记录的产生并非主观恶意且申请授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没有涉黑、涉毒、涉赌等不良行为。
5.能够提供有效的住房房产抵押。
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同舟贷
(一)产品介绍
为防疫相关重点企业提供信贷保障。
(二)贷款对象
1.人行重庆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是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市级部门、监管机构下发的疫情防控名单内相关企业。
2.定点医疗卫生机构。
十四、小微企业战役贷
满足医用物资生产、收储流通和生活物资供应等重点防疫相关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保障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复工复查、转型升级、持续经营的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