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市组织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全市组织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和市委部署,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当前组织工作作为突出任务。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迅速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准确把握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重要要求,认清肩负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重大部署,以及市委的一系列部署安排、防控举措和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组织部门职能职责,更严、更实、更细、更快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强化干部人才保障,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要按照党委(党组)统一部署,根据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统筹调配干部、人才资源,配齐配强防控一线工作力量,调集优秀专家人才投入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充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组、督导组等,为抗击疫情提供坚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保障。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采取适当方式安全有序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履职情况,并综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要关头和关键时刻的表现。重点看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科学判断形势,精准把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始终在岗位、在状态、在现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防控疫情斗争实际表现、具体事例,组织部门要记录在案、分析研判,作为评价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依据。要向党委(党组)提出建议,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
三、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全面组织起来,进一步从严从实从细从快落实各项防控举措。要把抓好重大任务落实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具体措施抓到位落到底。要组织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属地防控工作的重要责任,围绕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既依靠双脚逐户走访,又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科学排查,把疫情防控工作覆盖到户、落实到人,牢牢守好第一道防线。要组织引导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与属地党组织协同配合,认真落实干部职工防护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在维护稳定、保障运行、调配资源、筹措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要组织引导公立医院、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党组织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大局,团结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恪尽职守,全力以赴治病救人、防控疫情。要在各地各方面选派的医务工作人员或医疗队中及时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做到哪里任务艰险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
四、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斗争,以实际行动守初心担使命。要广泛宣传中央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落实一级响应的工作要求,把广大党员全面动员起来,把人民群众凝聚起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要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突击队等,组织广大党员带头站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自觉经受政治考验和党性检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防控信息和防治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带头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始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作表率。要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畏惧退缩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五、认真做好关心关爱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要切实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经受住考验。要按照中组部要求,做好使用党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支持基层党组织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治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要按照规定协调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在公务员平时考核、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企业人员绩效考核中,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人员要予以倾斜。要关心关爱患病、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的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沟通联系,鼓励他们坚定信心,严格遵守防控规定,自觉配合治疗和观察,早日恢复身体健康。要注重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可根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做好自身防控工作。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在防控疫情斗争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