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1日零时起,对全县道路(含乡村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渝籍牌照车辆一律就地停放,不得上路行驶。由辖区乡镇(街道)负责采取管控措施。
二、非渝籍牌照车辆出县需出具当地村(社区)意见,且不得返云。
三、渝籍车辆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尾号为单号的单日行驶,尾号为双号或字母的双日行驶。
四、指挥车、应急车、保供车、志愿者服务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
五、晚上十点至次日早上六点,全县范围内所有车辆(特种车辆除外)禁止上路行驶。
六、县城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开展流动防疫联合检查。
七、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边界上设置交通宣传检疫点。
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