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暂停全县个体诊所、医务室及门诊部执业的通告
1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播风险、遏制疫情扩散,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包括城区和农村)个体诊所、医务室及门诊部实行暂停执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日零点起,全县范围内个体诊所、医务室及门诊部一律暂停执业。发热病人就近赴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实施预检分诊和规范转诊。
二、所涉及的个体诊所、医务室及门诊部应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对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按规定程序转诊,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县内其他医疗机构要做好相关准备,满足群众诊疗需求。
三、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县公安局,对拒不配合、不执行的一律依法处理,造成疫情传播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所涉及的个体诊所、医务室及门诊部恢复执业时间另行通知。
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