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 刘太兴)为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药的发热、咳嗽人员相关信息,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从即日起,在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
昨日下午4点,云阳县市场监管局召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会,传达全市在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要求从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等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并主动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属社区网格管理人员。云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将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县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加强督查,确保实名登记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云阳县市场监管局药械科科长陈艳平表示,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将重新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抽查,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进行销售登记。
同时,云阳县市场监管局还将通过后台销售数据,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和登记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对不按照规定实行登记的企业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云阳县市场监管局也可以从零售药店的销售后台系统进行抽查,现场检查各药店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发热咳嗽病人的登记,如没有按照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执行发热咳嗽病人登记的,县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将进行查处。
云阳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时,要主动向零售企业提供自己的相关信息,比如说身份证、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