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李珩)1月28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将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对于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未参保的,在疫情流行期间实行“即参即享”;病情稳定的特病患者,可一次性开具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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