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加强群防群治,严格武汉返云人员的自我管理和监督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经研究,决定对武汉返云人员实行居家观察管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居家观察对象
各乡镇(街道)摸排的武汉返云人员信息登记表中人员(已经实行居家隔离的人员按照《云阳县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指导意见》执行)。
二、居家观察期限
从摸排登记之日起居家观察不少于14天。
三、居家观察人员的管控
(一)由乡镇(街道)政府干部实行包片负责制,村(社区)干部(包括村民小组长)实行包户责任制,对武汉返云人员实行居家观察管理、开展法制教育,相对独立居住,动员不外出活动,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每天自行测量两次体温(上午、下午各一次)后报送给包户责任人。包户责任人采取电话、微信、上门喊话等方式确保管理对象在家居住并按时测量体温,如有特殊情况居家观察对象要外出,需向包户责任人报告,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但不得参与人员聚集事宜。
(二)居家观察对象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相关症状,及时到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对可疑人员按照诊疗流程及时进行处理。
(三)对武汉返云人员中已经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到医院就诊后未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人群,作为重点人群,参照《云阳县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指导意见》进行管理,由当地卫生院医生进行体温测量,填写《云阳县武汉返云人员重点人群居家观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汇总后,于每日17:00前报送至邮箱:365309617@qq.com。
四、建立群众监督机制
对不实行居家观察,随意外出的人员,包户负责人要及时劝阻。乡镇(街道)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公布公安局、派出所和乡镇(街道)电话,对居家观察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五、观察期满后的解除
武汉返云居家观察人员居家观察14天后未发现感染的人员,由乡镇(街道)政府确认并宣告解除观察。
附件:云阳县武汉返云重点人群居家观察情况登记表
云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云阳县武汉返云重点人群居家观察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