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刘媛 刘虎)1月18日,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云阳县人民法院第五人民法庭庭长、法官温春来,被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也是全市法院此次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温春来14年的法院生涯,12年都工作在基层法庭。他被亲切地称为“春来法官”。他坚守的云阳南溪法庭于2014年4月23日挂牌成立,至今租房办公。在之前,他和一名书记员、一名陪审员驻守南溪便民诉讼点长达5年,被当地百姓称为“一个法官的法庭”。从书记员到法官,从配角到主角,从助手到独当一面,他在基层锻炼中逐渐走向了成熟。
近五年来,他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0余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维护了一方稳定。由于工作出色,他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人民好法官”等荣誉。2013年7月,他被重庆市高院评为“办案标兵”;2017年2月被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为“重庆市人民好公仆”;因工作表现突出,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