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阳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面向全县机关单位遴选一批公务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14名公务员。详见《云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机关及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 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试用期满转正,并具有2年以上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服务年限要求);
5. 历年来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
7. 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尚在试用期的及未满服务年限规定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四大家办公楼B207)。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云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机关及相关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五)领取准考证:2020年2月3日,在报名处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县纪委商县委组织部共同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县纪委组织,满分100分,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建设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
2. 笔试时间:2020年2月4日9:00—11:30。
3.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 成绩公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2月4日17:00在县四大家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
(二)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由县纪委组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 面试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9:00。
3. 面试比例: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比例为2:1。若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报县纪委常委会审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县四大家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县纪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决定拟遴选对象,并分别在县四大家办公楼一楼大厅和拟遴选对象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先期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保持不变;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一)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三)非领导职务确定,根据职数情况,经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考察录用人员必须在现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五)各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积极予以支持,不得设置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