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杨果蕊)近日,县民政局等12部门转发了重庆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县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此项制度将惠及父母因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死亡等原因造成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为困境儿童再添兜底保障政策。
根据《意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云阳县户籍,且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导致父母无法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已满18周岁、在全日制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执行。
《意见》明确,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按照与我县孤儿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20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4元。对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含照料护理补贴)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
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康复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医疗救助保障对象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缴费资助和就医医疗费用救助,就医实行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惠民济困保”参保对象范围,由财政全额支付购买,享受保障待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重度残疾儿童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或其他救助项目救助标准的事实无人抚养的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救助;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范围、流程、标准予以资助。
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我县孤儿纳入学生资助范围,享受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于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对就读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要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完成义务教育;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按国家、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中等及以上学校就读的,县民政局参照“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实施流程、标准予以确认和资助。2020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