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12月19日,记者从县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县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监测表明,我县“一江九河”17个断面综合水质达到Ⅱ-Ⅲ类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县城饮用水源地长江苦草沱和梅峰水库达标率100%,乡镇饮用水达标率90.2%。
截至12月17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占比94.02%。其中PM10 40μg/m3、PM2.5 27μg/m3、SO2 9μg/m3、NO2 25μg/m3、O3 84μg/m3、CO 0.8 m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与2018年同期相比,PM10、PM2.5、SO2、CO分别下降6μg/m3、3μg/m3、1μg/m3、0.2 mg/m3。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52.3分贝,与上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昼间65.6分贝,较上年下降0.1分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件。
此外,记者看到有市民在县城郊地区露天焚烧、随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环保部门希望广大市民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不在野外露天焚烧秸杆、树叶、垃圾等物品,不在县城禁燃区及周边进行生产、销售、运输、加工、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为改善云阳环境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