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郑红均 通讯员 杨果蕊)为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日前,我县正式启动 “福康工程”。
据悉,“福康工程”项目是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主要为重庆市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及公办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受助对象配置假肢、矫形器、轮椅、拐杖、助行器、助听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还从中筛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脊柱除外)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并进行康复训练。
“福康工程”项目资金资助范围包括医疗费、康复辅具配置费、城市间交通费及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其他类康复辅助器具产品配置费用。医疗费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扣除医保报销及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助部分后,每名患者资助医疗费不超过3万元。符合受助条件的截肢者及肢体功能障碍者在定点康复辅具配置机构订制假肢矫形器的费用(含假肢矫形器零部件辅料及装配费)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扣除医保报销及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捐助部分后,每具大腿假肢资助配置费不超过2.6万元,每具小腿假肢资助配置费不超过1.3万元,其他部位假肢每具资助配置费不超过2.6万元,矫形器每具资助配置费不超过3000元。受助患者接受手术矫治康复、假肢矫形器配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资助标准为普通客车座、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未按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交通费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假肢矫形器配置机构凭票垫付,再由定点机构到委托单位结算。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其他类康复辅助器具产品配置费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结合受助对象的实际需求,由定点康复辅具配置单位统一组织适配。
据介绍,“福康工程”项目可采取个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定点机构提供服务的资助程序和管理办法。其中,个人自愿申请,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申请时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再逐级审核审批,符合要求的,由县民政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民政局审批,最后分别对经审核确定的残疾人开展手术、各类康复辅助器具需求筛查,筛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