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郑红均)10月17日,我县召开2019年医保基金总额分配暨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布署2020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
会议指出,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9月1日已经开始缴纳,市民需在12月20日前完成,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人.年。
为确保2020年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100%,资助对象及标准分为五类: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对重点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对象按175元/人标准给予资助;对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统一按250元/人标准给予资助。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救助对象自行负担。另外,救助对象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通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二、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一档按175元/人给予资助,二档按 250元/给予资助;普通残疾人(三、四级)由县残疾人联合会按125元/人给予资助。三、具有本县户口,享受重庆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对象及子女,财政资助250元/人;享受重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助政策的对象,财政资助200元/人;纳入我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的对象,财政资助250元人。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75元/人给予资助;农村因病致贫家庭重症患者一档按175元人给予资助,二档按250元/给予资助。五、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按250元/人给予资助;自愿参加一、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乡老复员军人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圆满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