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邓磊 通讯员 周福欣)大家都知道开车前不喝酒,喝酒后不开车。但是,“隔夜酒”也可能会让你受到处罚,仅有的十二分也将一次性归零。
9月13日,一辆车牌号为渝d8***1的小型轿车因历史违法未处理而被正在云阳县江口执法服务站执勤的民警给拦了下来。民警在对该车驾驶员孙某历史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从孙某身上嗅出了一丝酒味。
民警立即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但孙某表示自己并没有酒后驾车。
经询问得知:原来,孙某前一天晚上在自家的酒馆与朋友喝过酒,且喝到深夜。当天早上一觉醒来觉得清醒无恙便开车上了路。但是,孙某忽视了一个问题:睡醒了并不等于酒醒了。最终,孙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云阳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不以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而是以人血液中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通常情况下,人在饮酒后8~12小时,酒精在体内的含量会大幅度降低,24~48小时则安全挥发。所以,驾驶人在饮酒后,最好歇息24小时后再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