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9月3日,记者获悉,我县2020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费9月1日开始缴纳,预计全县有122余万城乡居民参保,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50元/人·年、二档625元/人·年。
为让广大参保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此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调整的有关政策,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本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及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二是相应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三是建立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取消门诊定额报销政策;四是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及提高报销比例;五是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支付倾斜力度及取消封顶线。
据介绍,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520元/人·年。2019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暂定为44元/人·年。普通居民参加重庆2020年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二档缴费标准为625元/人。大学生参加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学年度重庆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一档220元/人,二档550元/人。建立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取消门诊定额报销政策,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门诊费用统筹支付制度。门诊定额报销制度取消后,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及提高报销比例,从2019年9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重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将2019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从原来公布的17067元降低到13193元。对于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重庆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提高至60%。
此外,将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支付倾斜力度及取消封顶线,重庆农村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贫困人口起付线为6596.5元,报销比例为65%。
从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即从2019年1至8月,重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2019年9月起全面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值得注意的是,广大居民不仅可到税务服务窗口缴纳,还可以关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电子税务局”中的“居民社保”,注册登录即可选档缴纳。还可以使用“支付宝”或者“渝快办”输入“重庆税务”,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居民社保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