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 通讯员 周福欣)8月7日,县交巡警大队江口中队民警在102省道蒋麻子弯路段设卡,对夜间酒驾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查处。
当天晚上9点左右,执勤人员正在对一辆白色五菱宏光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童某满脸通红,民警立即用酒精快速排查仪对其进行快查,检测显示其系饮酒驾驶。民警又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做进一步检测,结果显示童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mg/100ml,确定其属于饮酒驾驶。
民警在对童某进行询问时,童某谎称自己持有驾驶证,但驾驶证、行驶证都放在家中没带。因童某迟迟不能出示驾驶证,民警立即通过警务通对驾驶员的身份进行确认,发现童某根本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面对事实,刘某承认自己刚报的驾校,目前科目一还没有考过,还在备考阶段。当天和朋友在外面喝了几瓶啤酒,因家里有急事,就铤而走险酒驾上路,结果被执勤民警给拦了下来。
对此,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依照相关法律,公安机关对童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