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通讯员 于光辉)近日,云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我为祖国植10棵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考核办法,进一步推动全县秋冬季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的持续开展。
今年初,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两会”上提出了开展“我为祖国植10棵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全县发出了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动员令。入春以来,全县共组织49万余人(次)上山,栽植各类林木230万株。为使“我为祖国植10棵树”活动落实落地,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分三个层面,对全县相关部门(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针对全县42个乡镇(街道),主要考核组织领导(20分)、宣传发动(20分)、栽植管护(60分)。考核方式采取聘请中介机构,对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等查阅资料和平时绿委办公室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对不同群体宣传发动情况按照随机抽取,按知晓度和满意、较满意计分;对苗木栽植及管护情况按照现场实地核查,按栽植核实率和苗木成活率计分。考核结果由县绿委办公室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林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针对县属有关部门(单位),重点核查到帮扶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植树情况,以及本行业和本系统社会团体组织参与植树情况。核查方式采取中介机构到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实地了解核实。对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好的部门(单位),由县绿委办进行通报表扬,对活动开展差的部门(单位),责令秋冬季及时整改到位。
针对县内有关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和个人,由县绿委办公室统一组织中介机构,采取抽查方式,对植树情况、组织开展情况、成效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每年植树在400株以上,认种认养或捐款捐物(折币)2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县绿委办记入全民义务植树“功劳簿”;对每年植树1000株以上,认种认养或捐款捐物(折币)5000元以上的个人,县绿化委员会授予“我为祖国植10棵树先进个人”证书;对每年植树2000株以上,认种认养或捐款捐物(折币)10000元以上的单位,县绿化委员会授予“我为祖国植10棵树先进单位”;对每年植树2000株以上,5年合计植树10000株以上的个人授予“义务植树勋章”。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列入诚信档案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