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评议了县人民政府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工作。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要加强法律宣传,创新宣传形式,使全社会认识到水污染的危害性,增强治理好水污染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突出工作重点,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加快排污管网建设,严防企业违规排放,有效防止农业、养殖业面源污染,强化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涉旅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继续推进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助推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职能部门要把握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精神,对标对表市上要求,并充分发挥专项评议的作用,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解决问题,营造更加规范、公正、文明的法治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