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何竞嘉 通讯员 侯小霞)近日,县人民法院一审对一起大型电信诈骗案进行宣判。该案受害人多达6000余人,诈骗金额1400余万元。
2017年年初至2018年3月26日期间,盛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租用场地,以武汉华远欣东贸易有限公司名义招募被告人付某等人,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了“鹿鞭膏”“丰姿胶囊姿巢嫩颜膏”等食品或者保健食品存于仓库,利用“百度”“今日头条”“美柚”等网络广告平台大量投放“壮阳”“丰胸” 广告,并在广告中留下“业务员”的微信二维码,吸引全国各地的被害人主动添加。“业务员”添加被害人微信后,假冒老中医“罗功名”或者丰胸达人“陈希”,按照话术模板向被害人了解信息,针对被害人身体状况如阳痿、早泄、乳房小等情况进行虚假诊疗,宣称其产品具有“壮阳”、“丰胸”的效果,引诱被害人高价购买产品,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考虑各被告人在团伙中的地位、作用、加入时间、涉案金额、退赃退赔等情况相结合区别量刑。依法判决被告人付某等27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1万元不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上升趋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型案件时,进一步加强审理宣判,统一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性质刑事案件的犯罪证据认定标准,遵循法定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蔓延势头。2018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7件90人,其中有1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