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它可以提高视线,扩大观察视野,这点毋庸置疑。在没有路灯的漆黑路面上,开启远光灯后的可视范围要远远大于只开启近光灯,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启远光灯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滥用远光灯也能让驾驶员瞬间致盲,把你照得前途“一片光明”的同时,降低对车辆速度、路面宽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你可能除了能看到自己的车头外什么也看不到,这样就会产生一定的交通隐患。
夜间滥用远光灯是一种危害极大、成本低廉的违法行为。有数据显示,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比白天大1.5倍。而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中,30%至40%的事故起因是滥用远光灯。因为司机根本就不知道前方是什么情况还在一直往前开,前面是坑就直接往坑里开,前面是人就直接把人给撞飞了,这样血淋淋的例子并不少见。
针对对面来车用远光灯的行为,有的司机会交替使用灯光来提示你要改为近光灯,因为你可能确实忘记关掉远光灯;而有的司机则直接把自己的远光灯打开对照,也让你知道被远光灯照着是什么滋味。“远光灯”之所以刺眼,是因为它只追求车主自己的权利,而忽略了“与人方便”的行使权利的规则与道德。车灯语言是一种礼仪,是文明行为的体现,“灯霸”无疑妨碍了别人驾车,是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每位司机应该自律,夜间要正确使用远光灯,会车时切换近光,为他人安全的同时也是为自己安全增添一份保证。
(记者 何竞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