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记者 王彬彬 通讯员 周福欣)近日,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江口公巡中队在开展路段路查行动时,发现曾因酒驾被处罚过的驾驶人周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
3月12日,江口公巡中队在云江路石桥渡路段路检路查时,突然,一辆摩托车看到民警后急欲掉头,行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闻到他身上散发的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调查,该驾驶人周某,曾于2014年12月就因饮酒驾驶被交警处罚过,这次是第二次酒驾。
随后,周某承认,当天中午家里办宴席,他和亲朋好友一起喝了啤酒,之后,他就想着骑摩托车去临近乡镇办事。抱着侥幸心理,周某认为饮酒驾驶不会被查到,没想到在中途恰逢江口公巡中队民警执勤,想要掉头逃走却被民警给拦下来了。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周某所驾驶的摩托车已被依法暂扣,并对周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和吊销驾照的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任何时候,侥幸心理都不能存,喝酒不开车必须要扎根在广大驾驶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