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2015-2017年度国家卫生县城
26.卫生事业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云阳县卫生事业取得可喜成就。1984年云阳县加快了对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步伐。1991年全县卫生系统体制改革,实施全县标准化农村卫生院建设。2003年,全县启动规范化乡镇卫生院建设。2014年,全县各乡镇均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医院建设。2016年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三甲”,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二甲”。2018年云阳县人民医院完成扩建搬迁,申创“三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医疗保障提供了基础。1980年全县医务人员仅700余人;2014年医务人员增加到3773人。1990年前,全县医疗部门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68人;2014年,卫生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553名,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110人,中级职称1443余人,专业人才呈多元化、多学科、多部门、多层次状态,为全县群众提供全方位卫生技术服务。1980年后,医疗设备向现代化、高、精、尖设备发展,至2014年,全县医院共购置各种医疗近100种8800台(件、个、套),总价值近亿元,部分设备属于高、尖端水平,随着新设备、新设施配备,医疗人员不断学习新业务、新技术,以满足群众疾病诊疗需要。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使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条件不断改善,健康、幸福指数日益提升。
27.交通建设大发展 1984年,云阳抓住国家启动“以工代赈”修建山区公路、桥梁工程的机遇,组织、发动全县干部、群众投工投劳修路建桥。至1992年末,全县共修建公路88条1267千米,县城至乡镇的公路交通骨架初步形成。2003年初,县委、县政府提出“打通出口、改造骨架、提高质量、形成网络、水路并举、全面发展”的交通建设战略思路,确定“四横三纵两循环一中心”的公路建设目标。2005年底,初步形成以新县城为中心、江口镇为次中心、各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为结点的公路网络。万云高速公路、渝宜高速公路云阳至奉节段建成通车及即将开建的江龙高速公路等,一起构筑了云阳交通大动脉。同时,农村公路也得到快速发展。2016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100%通畅目标,并实施撤并村通畅工程,改善了农村地区出行条件。2016年12月,郑(郑州)万(万州)高铁云阳段工程开工建设。随着云万路、渝巴路、云利路、云开路等一批公路建设的展开,全县桥梁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水陆交通的发展,织成云阳交通大网络,改善了居民出行环境。
28.开展全面整党 1985年3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分三批在全县开展整党。这次整党的目的和要求是,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严重不纯的问题,实现三个“根本好转”,努力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核心。1987年3月,整党结束。全县1232个党的支部、30630名党员参加整党。通过整党,加强了对党员的理想、宗旨和纪律教育,清理了党员中在“文革”时靠造反起家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以及打砸抢分子,对100余名犯有严重错误和不合格党员进行了处理。
29.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在新形势下,出现了新的不正之风。1985年3月,云阳县委根据中央精神成立纠正新的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在全县各系统、各单位纠正不正之风,对自查的和重点单位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自1988年起,县委先后对全县党政机关和各行业开展整治,印发《关于保持全县党政机关廉洁的规定》,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十个“不准”。1991年,成立整顿机关作风领导小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纠风领导小组和清理“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整顿机关作风、制止公款吃喝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1993年10月上旬,县纪委通过《关于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在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腐。县委制定相关制度,集中查处了一批党政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严肃了党纪政纪。1997年以后,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委、县纪委、县政府先后制发《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云阳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文件,狠抓廉政热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顿治理,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风建设年”“制度建设年”等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党风廉政工作更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和“服务提升年”活动,相继出台《“三讲”“五不让”行为规范》《严禁乡镇干部“走读”的规定》、县委“20条”规定,扎实开展“三项治理”“三项行动”和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提振了干部群众的信心决心。
30.开展普法教育 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宣部、司法部五年普法规划(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1986年5月11日,县委、县政府发出《云阳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通知》,从机关单位抽调1174人组成普法工作队,分赴街道和农村,采取先干部后群众、先城镇后农村的办法,展开广泛、深入的普法教育工作。到1990年底,第一个五年普法工作结束。以后每5年开展一次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工作中,每年都要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全县所有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干部参加法庭旁听活动,普法讲师团深入到村(社区)、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达到普法全覆盖。截至2018年,云阳县先后共开展了七期五年普法教育工作。经过普法教育,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主、法制和两个文明建设。2011年、2016年云阳县被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