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作为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的农村文化遗产保护,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农村文化遗产见证着农村的生命历程,是当地最宝贵、最独特的文化优势。中国有七千多年农耕文明史,全国7万处文物保护单位中半数以上分布在村、镇,乡村实际上是我国 传统文化保存最完整的地区,农村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见证,农村应作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但近年来,特别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来,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尚不尽如人意,仍存在不少问题。面对城乡建设中一些地方忽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致使大量乡村传统文化遭受毁坏、走向消亡的现状。建议以乡镇为基本单元设立“乡村记忆博物馆”,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能够保留农村历史原貌,传承农村历史文化,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认识,强化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探索农村文物保护新路子,挖掘开发旅游资源,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深刻阐释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和任务,把文化传承作为城镇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将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他强调,提高城镇建设水平,“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设立“乡村记忆博物馆”,将民间艺术、风土民情、衣食住行、生产生活等综合起来,集观赏性、知识性、艺术性于一体,诠释了本地区特有的风土民情,为乡村旅游增加厚度。也是对后代进行历史教育最生动形象、最具体的教材,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识,切实保护好文化遗产。“乡村记忆博物馆”可以分为四大类: 旧生产生活用具、农村生活用品、农村文化用品、农村婚丧嫁娶用品等。其基本内容有对古村古镇整体形态风貌的保护,保护古村的传统格局,包括路网布置、构图轴线、街道与河道的互补关系等;加强对古民居、古祠堂、古塔、古书院、古 戏台、古桥、古树名木等文物古迹的原物保护,对传统生产工具如犁、镢、耧、锄、镰、石磙、瓮、刨地镐、开苗镐、象鼻子镐、拐子小磨、箩床、饸饹床子等进行搜集,集中保护。传统民居生活馆里同样“文物”丰富,既有明清风格的古木家具、墙画、摆件,又有农业化时期的炕席、衣柜、纺车等。以及对革命旧址、革命标语的保护;加强对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传承人的保护,确立传承人的社会地位,激励他们的社会责任,推动农村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加强对古书画、古家具、家谱以及各类生产生活用具等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各类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翻品、文化空间等的保护和传承。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意识。开展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要加快立法进程,依靠法律加强保护,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把“乡村记忆博物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对青少年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宣传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普及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民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和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维护民族文化权益的重要体现。地方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建立相应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同时要把“乡村记忆博物馆”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制订好工作的规划,并对处于濒危状态的重大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和项目优先安排,抓紧抢救。要建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检查监督制度,对破坏物质文化遗产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加大投入,落实保护经费。政府要将“乡村记忆博物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各县区和乡镇也要根据各自实际,安排相应的保护经费,以保证“乡村记忆博物馆”保护工作的持续进行。要积极争取省财政、文化部门及至国家的专项资金,以项目申报争取资金扶持,以富有地方特色的遗产资源展示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制定吸纳社会资金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投入机制。
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