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发展迅猛,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新的休闲产品,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但目前乡村旅游发展良莠不齐,亟待引导规范。
因此建议。
一是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议政府明确发展思路与重点,注重一乡一色、一村一品、一家一艺的引导示范,在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市场开发、规划等方面给予长期的政策、经济和技术支持。
二是突出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农村是文化的摇篮,积淀着无比丰富、各具特色的乡土文化,应加强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建设,防止东施效颦、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味和档次。注重对原汁原味的乡村本色进行保护,不破坏原生态,突出农村的天然、纯朴、绿色、清新的环境氛围,强调天然、闲情和野趣,努力展现乡村旅游的魅力。
三是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小城镇建设应按旅游城镇的风貌进行控制,使小城镇本身就成为旅游吸引物之一,也可以依托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旅游商业,如农副产品的深加工、旅游纪念品的生产等。
四是与资源保护相结合。旅游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是人文资源,要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业,对乡村民俗文化、人文古迹进行挖掘、整理、包装,对乡村原生态环境、动植物、山水景观等资源最好的保护,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是防止盲目模仿城市。在发展旅游过程中,应避免或尽量少在农村盖别墅、楼房等休闲住宿场所,应体现农村特色,保护乡村人文生态。
六是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尽量避免开发钓鱼、打牌、吃农家菜,同质、单一的旅游产品,探讨开发养生、健身、休闲、会友、骑行等多样、时髦的旅游产品,发挥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效应。
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