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曾立 实习生 蒲枫涵)商标申请开通“绿色通道”、企业注册可以足不出户、微企创业者可获免费培训——8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市工商局正式出台《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33项措施》(以下简称“33条”),以进一步增强我市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
尊重企业自治权
重庆日报记者看到,“33条”每条都是干货,内容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注册保护、信用信息公示、微型企业发展等领域。
“33条的出台,经过了长达数月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至少十易其稿。”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光介绍,早在今年4月,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市工商局就启动了对民营经济的一系列调研活动,先后召开了5次全市性的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充分了解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
“33条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尊重企业自治权。”杨光说,“33条”充分保护和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支持和鼓励新兴行业发展,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选择上有较大创新。比如,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申请人可以在网上自助查询、比对和自主申报企业名称,自主决定是否使用,实现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即查即得。尊重企业自主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企业申报登记的经营范围,除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外,原则上按其申请依法核准,不受企业规模、行业等限制。
推广注册登记“零见面”
在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方面,“33条”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办结时限,通过让数据“网上行”,让群众少跑路。
其中包括,我市在“三十一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逐步扩大证照整合范围,解决各类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推行“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提供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等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加快实现注册登记“最多跑一次”“零见面”。
“目前在两江新区、九龙坡区,已经实现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在网上申请,工商部门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据称,这项被称为“零见面”的注册登记便利措施将在全市推广。
同时,我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比国务院统一要求缩短了3.5日。
企业正常经营少干扰
为了让企业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33条”推出多项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和影响。
包括严格遵循注册登记形式审查原则,除特定情形外,不得要求当事人面签,确需核实真实性而有关人员无法亲自到场的,可采取视频方式确认;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进行日常监管,除特定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开展上门检查;除举报和跟踪性抽检外,同一年度对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原则上不进行重复抽检,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开通商标申请“绿色通道”
在市场竞争中,商标的作用日益凸显。为此,“33条”明确,我市将开通商标申请“绿色通道”,确保商标注册当日申请、当日上报、当日确定申请日期。“当日确定申请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杨光介绍说,在市场竞争中,谁先申请商标,谁就抢占了市场先机。
同时,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实质审查周期将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签文周期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2018年底前将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6个月以内,使市场主体商标尽快获得注册,早日投入使用。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灵魂,也是优秀企业脱颖而出的根本途径,“33条”从防范违法、打击违法、信用约束等方面,着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中,市工商局除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企业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还将严格商标审查,依法驳回涉嫌摹仿、抢注等不正当的商标申请行为,保护合法商标权利。
同时,市工商局还将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南》,加大查处力度,帮助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加强对垄断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企业公平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消费欺诈、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每年免费培训创业者1万人次以上
为帮助企业健康成长,“33条”明确将实施“微企户做大、微企园做优、微企村做强”和创业创新“万人培训”计划,每年免费培训创业者及管理人员1万人次以上,评选一批成长型微企户、微企园、微企村。
在解决企业融资难方面,则将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在促进企业提质成长方面,还包括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指导企业通过商标管理、异议、争议等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指导市场主体充分发掘商标资产价值,盘活闲置商标资源;加强对各级民营经济协会和微型企业协会的指导支持,指导协会开展民营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评比活动,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