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网讯(实习生 邓庭庭)6月26日,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接到市民反映,农坝镇龙堰村9组(下月坝坪)的云阳县瑞茂养猪场粪水没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河沟,影响周边水质。
接到举报后,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案件交办给县环保局,县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奔赴现场,开展调查采样,实地了解瑞茂养猪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
经查,瑞茂养猪场于2018年1月建成,养殖生猪30头、母猪15头、仔猪60头。现场检查发现该养猪场无干粪堆存池,所产生的干粪由农民综合利用,粪水直接排入外环境,未安装固定还田管网。根据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对该养猪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建设配套的污水收集池、干粪池、还田管网等污染治理设施,严禁污水散排,对牲畜粪便日产日清,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控制蚊蝇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