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是创新环境治理方式。推进法治环保,建立健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督办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督企”强大合力。逐一排查企业排污情况,对达标企业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排放超标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未达标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对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企业,坚决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推进智慧环保,推进数据运用,围绕水、大气、土壤等环保监管领域,建设生态环保监管大数据平台,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充分运用到生态环保工作中,构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服务的“智能环保”新格局。强化智力支撑,积极对接环保高校、研究院、咨询公司等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围绕一批重大环保课题开展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更好服务环保决策。推进全民环保,弘扬生态文化,推动绿色创建,鼓励社会监督,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环境投诉有奖举报制度,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