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于6月20日召开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动员会,正式启动第三批环保集中督察。
督察组将入驻黔江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城口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万盛经开区等14个区县(经开区)。至此,我市将在中央环保督察下沉督察8个区县的基础上,实现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区县全覆盖。
2017年,我市已完成对九龙坡区、綦江区、奉节县和秀山县4个区县的第一批环境保护集中督察;今年4月完成了对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等14个区的第二批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在前两批次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督促18个区县立行立改,办理群众举报投诉问题3700余个,约谈270余人,处罚企业1100余家。督察结束后,向第一批4个区县移交环境问题174个、追责问题13个。目前,第二批14个区县600余个环境问题和40余个追责问题已报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将于近期向区县反馈。
第三批环保集中督察的督察工作主要针对14区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到部分乡镇(街道)。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进驻时长约20天,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调查等方式开展。
在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通过市级和区县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督察的有关安排,公开督察组专用电话和邮政信箱,全程受理群众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韩政